关于举办烹饪类高技能人才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方案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是由文化和旅游部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一所公办高等旅游院校。学院现为全国唯一一所旅游类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唯一一所国家旅游标准化示范院校,同时也是第一所通过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旅游教育质量认证的旅游院校,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优秀单位。2017年被确定为“浙江省高职优质校建设单位”。
根据《浙江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文件精神,为配合浙江省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全面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旅游饭店烹饪类高技能人才培养,切实提高企业员工综合素质和服务技能,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将开展烹饪类高级工、技师与高级技师培训考证班,所涉及的工种包含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6月16日,培训班开班时间另行通知。
二、培训地点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萧山高教园区)
三、培训对象 中式烹调、西式烹调、中西面点从业者
四、培训形式 培训课程包括基础理论讲解、操作技能示教、学员操作技能考核三个阶段。
五、报考条件(符合其中之一即可报考)更详细的申报条件可至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官网—院系设置—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能鉴定
1.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2.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一级( 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七、培训费用(含培训费、资料费、教材费)高级工1600元、技师2500元、高级技师2600元。 培训费缴费(请在6月10日前缴费并备注姓名,方便核查)方式如下:
账 户 浙江旅游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 33050161353500000100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八、报名方式
1、预报名请在通知底部填写姓名、联系电话、报考的工种和等级、推荐人(无推荐人可不填)。同时实名加入微信群,后续通知会在微信群发布。
原则上满30人开班,每个工种等级需10人(含)以上开考。人数不到,顺延至2020年10月24日鉴定(网上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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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师、高级技师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一式两份、《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统考职业业绩考评综合评审表》一式三份,均需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复印件、相应职业(工种)原有国家职业资格证(技术等级证)、学历证书、工龄证明(需盖单位公章)、荣誉奖励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一份、复印件各三份。技师和高级技师相关表格请至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官网—院系设置—继续教育学院—下载中心—表格下载。
八、考证时间:理论考试时间为2020年7月27日(周一)上午8:30—10:30。实操与综合评审时间待定,参考课程安排。
九、考核与发证
鉴定合格者将获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占老师、郑老师
联系电话: 0571-82872307
地 址:杭州萧山高教园区耕文路399号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行政楼1412室
邮 编:311231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浙江旅游培训中心
二0二0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