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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
时间:2022-05-24 14:08:41 来源: 作者: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省属社会评价组织名单的通知》(浙人社办函[2022]6 号)精神,我校已列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目录,成为全省首批 35 家社会评价组织单位之一,我校机构编码为S000033001022。省属社会评价组织可面向全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活动,并接受省级人力社保部门监督管理。

 

一、2022年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

职业(工种)名称

认定等级

认定对象

认定时间

认定科目

备注

理论

(机考)

实操

综合

中式烹调师

43

学生

20225

/

中式烹调师

53

社会人员

20226

202211

每个等级满30人开考

中式烹调师

21

社会人员

20226

202211

西式烹调师

43

学生

20225

/

西式烹调师

53

社会人员

20226

202211

每个等级满30人开考

西式烹调师

21

社会人员

20226

202211

调酒师

4

学生

20225

/

调酒师

4

社会人员

20225

202211

30人开考

                           1.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学知路333号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校内;

                           2.备注: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推迟认定计划的,认定时间另行通知。


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

职业(工种)名称

收费标准(不含认定原料费)

在校生认定(元/人)

社会学员认定(元/人)

中式烹调师

西式烹调师

调酒师

初级工

中级工

高级工

初级工

中级工

高级工

技师

高级技师

170

180

190

315

335

355

555

675


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条件

中式烹调师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相关职业: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下同。

相关专业:中餐烹饪,西餐烹饪、烹调工艺与营养(烹饪工艺与营养)、烹饪与营养教育,下同。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西式烹调师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②或相关专业ƒ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相关职业:西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下同。

本专业:西餐烹饪,下同。

相关专业:烹饪,下同。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调酒师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 本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7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方式

1.提交拍照或扫描版本资料清单:

①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②申报表(手写签字拍照或扫描);

③原职业等级认定证书或者职业资格证书;

④工龄证明(单位盖章拍照或扫描);

⑤学历证书;

⑥证件。照片必需是近期、正面、免冠、白底、清晰的本人证件照;(拒绝使用扫描、PS等处理过的图片)。照片格式应为JPG或JPEG格式,且以考生证件号码加姓名为名字,如“证件号码+张三.jpg”,或其zip压缩格式,文件大于30K且小于2M,大于215*300(宽*高)像素。照片将用于证书打印,照片不符合以上要求将无法通过资格复审。

2.申报表及工龄证明模板可至浙江旅游职业学院—院部设置—继续教育学院—下载中心下载https://jxjy.tourzj.edu.cn/xzzx/bgxz.htm

3.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提交报名信息并加入QQ群(及时接收关于认定的通知)

微信扫码报名 QQ咨询群


五、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联系方式

1.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调酒师

联系人:老师

咨询电话:0571-82872307

加入QQ群咨询:138251775(群号)

邮箱:505601062@qq.com

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校内督导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 0571-82607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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